|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4 憶聲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4/02/13 | 發言時間 | 18:22:55 | 發言人 | 彭亭玉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4515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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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4/02/13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4/02/13 2.公司名稱: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董事會照案通過: (1)本公司為子公司「倍適得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案。 (2)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ALMOND GARDEN CORP.」案。 (3)子公司「華憶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與客戶「AUDIOVOX」和解金變更付款責任案。 (4)訂定「使用資金效益(獎勵)評核辦法」。 (5)訂定「活化資產、創新價值獎勵辦法」。 (6)憶聲新加坡OCBC銀行授權人變更案。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