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4 憶聲 公司提供
序號 8 發言日期 105/01/26 發言時間 20:39:16
發言人 彭亭玉 發言人職稱 顧問 發言人電話 03-451549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情形
符合條款 23 事實發生日 105/01/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1/2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倍適得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5813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5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5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5638
5.計息方式:
以年利率3.25%按月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
(2)日期:
貸款期限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6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105/02/26到期借款新台幣6,500萬元提早償還後,
新額度新台幣6,500萬元自撥貸日起貸與期限一年為限。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