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4 憶聲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2/23 發言時間 17:22:10
發言人 王承慶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515494
主旨 代子公司上海馬新憶科技(有)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減資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0/12/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23
2.減資緣由:為配合集團營運規劃
3.減資金額:美金5,000,000元
4.消除股份:不適用
5.減資比率:25%
6.減資後股本:美金15,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減資分批匯回其母公司。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