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公司代號 | 3027 |
| 2 | 公司名稱 | 盛達 |
| 3 | 公司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2段192號8樓 |
| 4 | 買回股份目的 |
轉讓股份予員工
|
| 5 | 董事會決議日期 |
104/07/22
|
| 7 | 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 96,667,703 |
| 8 |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 0 |
| 9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0 | 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 0 |
| 11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2 | 買回股份種類 |
普通股 |
| 13 | 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 | A.保留盈餘(元): 292,551,000 |
|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273,140,000 |
|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38,667,000 |
|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9,302,000 |
| E.A+B-C-D 合計(元): 517,722,000 |
| 14 | 預定買回之期間 | 開始日期:
104/07/23 |
| 結束日期:
104/09/22 |
| 15 | 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 2,500,000 |
|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 A/B 2.59% |
| 16 | 買回區間價格(元) | 最低: 8.5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
| 最高: 18.00 |
| 17 | 買回方式 |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
| 18 |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
無 |
| 19 |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
無 |
| 20 |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
104年7月22日董事會議紀錄 |
| 21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與義務除相關法令 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 外與原有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第三條:庫藏股轉讓期間依法以自買回日起三年為限,得一次或分次 轉讓,各次轉讓作業 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 第四條:股份轉讓之對象,係公司正職員工年資滿三個月且於員工認 股基準日仍在職本公 司(及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 子公司;另子公司如 包括海外子公司,亦應明定於轉讓辦法;或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96年12月26日金 管證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之正式員工 ,享有認購資格。轉 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或停薪留職) 者,喪失認購資格。 第五條:員工認購之庫藏股數額按績效表現等類別核計,茲分述如下 : (一)本公司訂有員工績效考核辦法,所有員工經績效考核制度評定其 工作表現,依據核定 的考評、等級、職等、年資等因素核定員工認股權數。 (二)對本公司具有特殊貢獻員工,除前項基本認購股數外,由董事會 授權 董事長依個別績 效表現另行分配認購。 (三)各次轉讓作業之股份數額、認購繳款期間等相關事項,由董事會 授權 董事長依相關規 定另行核定。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繳款者,則以棄權論,認購不足之 餘額,由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第六條:庫藏股轉讓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分次轉讓之股數、員工認股基準日及認購繳款期間等相關作業事 項,董事會得授權 董 事長訂定及公佈。 (二)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庫藏股每股轉讓價格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 轉讓前,如遇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第八條:庫藏股轉讓予認購員工,公司應依法繳納相關稅捐後始得辦 理過戶登記,餘權利 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
| 22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
無 |
| 23 |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五九,且買 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二‧六六,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 公司財務狀況,上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
| 24 | 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
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預計買回2,500仟股,未超過已發行股96, 668仟股之10%;以預 計上限價格執行買回動用金額為45,000仟元,亦低於該公司保留盈餘 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預估買回最大現金支出數額為45,000仟元, 低於104年3月31日之 現金及約當現金554,151仟元,對該公司之營運未產生重大影響。 經評估,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對該公司之股 東權益、每股淨值、 負債比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之變動尚不重大,且該公司財務結構 尚屬健全,預計買回 股份之現金流出應足以支付。 |
| 25 | 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