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27 盛達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4/20 發言時間 13:46:17
發言人 張淑梅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9145665 #33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3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資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1/04/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公司名稱: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061805510號函
文,於每月底前公告本公司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上月底其他應收款餘額及占資產
和股本之比例、未逾期及已逾期金額,暨上月已收回金額等資訊‧
項目                                      截至111/03/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其他應收款餘額                                    152,808
其他應收款餘額佔資產比例                            5.57%
其他應收款餘額佔股本比例                           15.46%
其他應收款未逾期金額                                  449
其他應收款已逾期金額                              152,359
111/3/1-111/3/31已收回金額                              0
6.因應措施:請詳其他應敘明事項
7.其他應敘明事項:a.截至111/3/31止,上列其他應收款於帳上已提列之呆帳損失金額
為新台幣152,359仟元
b.債權保全措施:公司已委請專業律師向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
仲裁結果將會決定是否能向中國普天信息及普天國際貿易追討其他應收款
US$4,458,769。公司將盡最大能力保障本公司及股東之權益。
c.本公司資金可支應公司營運所需,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d.本公司接獲深圳國際仲裁院通知,裁決期限將延長至111年4月30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