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31 佰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3/22 發言時間 14:10:36
發言人 廖宗仁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959-1090 # 11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02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2/03/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三段6號(青青餐廳三樓會議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2) 101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4) 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101年度財務決算表冊案。
       (2) 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 公司章程修訂案。
       (2)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 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4)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 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
       (6) 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7)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項為限,
       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包含標點符號),超過三
       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二、受理期間及處所:
       自民國102年4月2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1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股東提案手續並
       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受理提案之地點:本公司財務部
       受理提案之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和平路19號3樓 (電話:(02)2959-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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