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31 佰鴻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2/06/11 發言時間 11:52:53
發言人 廖宗仁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959-1090 # 116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2/06/1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廖宗仁  董事
    (4) 謝其嘉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似之其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廖宗仁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公司名稱:東莞佰旺電子有限公司
   職    務: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高步鎮三聯村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從事LED延伸產品之製造及組裝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持有55.56%之轉投資公司,並為合併報表編入之個體。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