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31 佰鴻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10/18 發言時間 17:36:36
發言人 廖心蓓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2959-1090 # 345
主旨 更正本公司111年9月份資金貸與他人申報資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1/10/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0/18
2.公司名稱: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誤植子公司東莞佰鴻電子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對象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資金貸與他人明細表第3項貸與對象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貸與對象:東莞佰鴻電子有限公司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貸與對象: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9.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資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