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37 欣興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1/25 發言時間 18:04:17
發言人 鍾明峰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00386-29592
主旨 本公司代3間子公司與昆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擬簽署四方補充協議(補充110年4月27日重訊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3/01/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1/25
2.公司名稱:
昆山鼎昌鑫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群啟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鼎鑫電子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均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昆山鼎昌鑫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71.23%
昆山群啟科技有限公司 87.74%
昆山鼎鑫電子有限公司 71.23%
5.發生緣由:
昆山鼎昌鑫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與昆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於110年6月7日簽訂項目投資協議書(請參見110年4月27日重訊公告)。
現因集團戰略需求及昆山鼎鑫擬合併昆山鼎昌鑫
(請參見112年10月20日、12月28日重訊公告),
調整項目投資協議書權利義務主體,改由子公司
昆山鼎昌鑫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群啟科技有限公司、昆山鼎鑫電子有限公司
與昆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署四方補充協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