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37 欣興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12/18 發言時間 14:17:16
發言人 鍾明峰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00386-29592
主旨 公告本公司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間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12/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2/18
2.公司名稱: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現金增資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
   46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0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9314
   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因考量繳款期限涵蓋年底及年初假期將影響增資時程規劃,為維護股東權益,故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
   展延至115年04月08日以前募集完成。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