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0/1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84,437,4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5/10/19~105/12/1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7.00~13.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2,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8次買回:5,000,000股
第9次買回:5,000,000股
第10次買回:1,200,000股
第11次買回:14,000,000股
第12次買回:12,000,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於105年10月1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並銷除
股份,本公司保留盈餘加計已實現資本公積,扣除已決議分派盈餘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扣除前次買回尚未轉讓之庫藏股金額,可買回上限為新台幣33,511,207元。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24%,且買回股份所需
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12%,不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並已出具
聲明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
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
內,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