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9
2.減資緣由:為改善資本報酬率,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3.減資金額:新台幣138,659,200元。
4.消除股份:13,865,920股。
5.減資比率:約13.349826%
6.減資後股本:900,000,000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2/06/21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90,000,000股,100%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各股東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約
866.50174股,減資後股份採無實體發行。
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票按面額折付股東
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一股之畸
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本案俟股東會通過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
作業事宜。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或本公司因庫藏股買回,註銷或有其他影
響股份變動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減資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授權
董事會依法調整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