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0 遠見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8/25 發言時間 17:43:16
發言人 趙幸美 發言人職稱 稽核室主任 發言人電話 (02)6616-8000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處分內湖大樓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8/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8/25
2.公司名稱:遠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擬處分內湖大樓土地及建物,土地及建物座落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345號1-7樓、347號1樓含地下室及停車位。
8.因應措施:擬提請股東會討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