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3/11/06
2.公司名稱:遠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11月4日10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辦理減資退還現金股款。
8.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900,000,000元,經103年11月4日
10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額新臺幣270,000,000元,
並以現金退還股款,計銷除股份27,000,00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
為新臺幣630,000,000元,分為6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3)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案如有異議者,請於103年11月5日
至103年12月8日期間內,檢具異議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議
(受理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31號4樓之2,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逾期即視為無異議。
(4)債權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
之異議視為撤回,併此告知。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