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0 遠見 公司提供
序號 10 發言日期 114/01/07 發言時間 14:30:29
發言人 黃庭洋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57-88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1/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1/07
2.公司名稱:遠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通過子公司「北京金遠見電腦技術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長改派案
6.因應措施:解任黃洲杰先生「北京金遠見電腦技術有限公司」董事及蔡智杰先生董事長
及法人代表之職務,現指派周發先生擔任「北京金遠見電腦技術有限公司」董事、
黃庭洋先生擔任董事長及法人代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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