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0 遠見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4/02/24 發言時間 16:52:21
發言人 黃庭洋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57-88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4/02/2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4/02/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周發
董    事:黃庭洋
獨立董事:伍尚文
獨立董事:劉秋絹
獨立董事:賴重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34,561,090權,贊成權數32,817,881權,
占總權數94.95%,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    事:周發
董    事:黃庭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    事:周發/北京金遠見電腦技術有限公司 董事
董    事:黃庭洋/北京金遠見電腦技術有限公司 董事長及法人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董    事:周發/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信息路1號B棟617室
董    事:黃庭洋/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信息路1號B棟617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董    事:周發/電子計算機、文書處理器之銷售
董    事:黃庭洋/電子計算機、文書處理器之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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