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1 揚智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5/06/29 發言時間 13:34:55
發言人 張方欣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752-20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5/06/2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姓名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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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寬照                 獨立董事
 JACK QI SHU(舒奇)      獨立董事
 呂良鴻                 獨立董事
 余金龍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
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姓名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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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 QI SHU(舒奇)      獨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公司名稱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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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華力微電子有限公司   副總裁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高科技園區高斯路497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晶圓代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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