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2 晶技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3/25 發言時間 15:51:51
發言人 洪冠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894-120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二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2/0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平鎮市平鎮工業區工業六路四號(會議廳) 
4.召集事由:
會議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運狀況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報告。
(四)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五)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二)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三)修訂「背書保證辦法」案。
(四)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五)修訂「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六)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七)全面改選董事案。
(八)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一○一年度盈餘分配內容將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另行公告。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暨獨立董事提名權期間及處所:
受理期間:102/04/12~102/04/22
受理處所: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南路二段16號4樓)
3、轉換公司債(晶技四)停止轉換期間:102年4月21日起至102年6月19日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