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2 晶技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5/03/14 發言時間 17:36:54
發言人 洪冠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894-120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五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5/03/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0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平鎮工業區工業六路四號(會議廳)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一)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報告事項
1、一○四年度營運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四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三、承認事項
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五、討論事項(二)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0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0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一○四年度盈餘分配內容將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另行公告。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相關法令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暨董事候選人提名。
受理期間:105年4月1日起至105年4月11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受理處所: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南路二段16號4樓)
3、本次股東常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將
   載明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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