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2 晶技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3/09 發言時間 17:00:43
發言人 洪冠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894-120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六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3/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平鎮工業區工業六路四號(會議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五年度營運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五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一○五年度盈餘分配內容將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另行公告。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相關法令規定受理股東提案。
受理期間:106年4月2日起至106年4月11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受理處所: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地址:桃園市平鎮工業區工業六路四號)
3、本次股東常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將
   載明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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