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2 晶技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6/04/24 發言時間 17:40:45
發言人 洪冠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894-1202
主旨 公告董事會決議授權子公司董事長處分部分製程設備事宜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4/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4/24
2.公司名稱:台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子公司台晶光電擬處分部分製程設備,而處分設備金額不低於帳面價值範圍內,
授權台晶光電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買賣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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