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3 科風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3/10/21 | 發言時間 | 16:09:29 | 發言人 | 陳青妙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部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225-8552 |
|---|---|---|---|---|---|
| 主旨 | 本公司和Gennaro Rino Platone訴訟案判決說明 | ||||
| 符合條款 | 第 | 2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10/21 |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台灣新北地方法院 (3)文書案號:101年度重訴字第211號 2.事實發生日:103/10/2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Platone先生於民國100年12月16日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寄發存證信函係其投資科冠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後,產生股權糾紛向本公司及科冠公司請求美金3,500仟元加計自2009年7月 之利息而要求扣押本公司存放於荷蘭倉庫之貨物。 4.處理過程: 該案件於民國103年6月30日宣判,判決內容為本公司、張峰豪董事長及科冠公司應連帶 給付美金350萬5元及加計自97年6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之利息。該案件因原告依法所主張 之權利業已超過一年除斥期間且其主張均屬無據,且受償金額尚無法合理估計。故本公司 於103年8月6日已向高等法院提請上訴。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截至民國103年6月30日止,遭扣押之貨物帳面價值為新台幣39,811仟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任律師採取相關行動。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