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3 科風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10/17 發言時間 17:43:26
發言人 陳青妙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5-8552
主旨 公告收到高等法院Gennaro Rino Platone聲請抗告之裁定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6/10/1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Gennaro Rino Platone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破抗字第17號
4.事實發生日:106/10/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相對人對106年5月3日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破字第20號駁回破產事件,提起抗告
2.原裁定廢棄,發回台灣新北地方法院
6.處理過程:已委由律師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法合理估計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由律師評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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