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3 科風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11/02 發言時間 16:06:17
發言人 陳青妙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5-85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和Gennaro Rino Platonen訴訟案再審裁定說明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7/11/0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重再字第7號
4.事實發生日:107/11/0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再審之訴駁回
2.本公司依103年度重上字第809號判決提起再審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尚無法合理估計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任律師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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