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4 健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4/17 發言時間 15:49:18
發言人 林修立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419-5678
主旨 更正本公司申報102年3月份資金貸與明細表 誤植之金額。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4/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4/17
2.公司名稱: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報102年3月份資金貸與明細表中健鼎(無錫)資金貸與
健鼎(湖北)之「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及「期末餘額」金額誤植。
6.因應措施:請參閱本公司重新公告之資金貸與明細表金額。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