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5 台灣大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1/23 發言時間 17:41:33
發言人 俞若奚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66351880
主旨 代子公司公告-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 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拋棄所持有台灣大哥大股票102 年度現金股利分配及其他任何現金返還之權利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1/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1/23
2.公司名稱: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間接持有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台固
新創投資(股)公司股權均為100%,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5.861%,台
聯網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12.005%,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
3.495%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業經
董事會決議通過拋棄其所持有台灣大哥大股票102年度現金股利分配及其他任何現金返
還之權利。渠等所拋棄之現金股利及現金返還將由台灣大哥大股東會將其比例分派與其
餘股東。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