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5 台灣大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3/01/28 發言時間 18:22:22
發言人 俞若奚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66351880
主旨 董事會決議召集103年股東常會公告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3/01/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1/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菸廠路88號(臺北文創大樓)6樓多功能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2年度決算報告。
(3)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102年度營業決算案。
(2)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公司章程」修訂案。
(2)「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3)第7屆董事(含獨立董事)選任案。
(4)第7屆董事競業責任免除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自103年4月20日至103年4月29日止受理
股東提案及董事候選人提名,受理處所: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秘書處。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2段172-1號18樓)
(二)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