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5 台灣大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9/25 發言時間 16:17:59
發言人 俞若奚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66351880
主旨 代子公司公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 台灣大哥大(股)公司普通股案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9/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9/25
2.公司名稱:台固新創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間接持有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股權100%,
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3.495%。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為配合集團策略,擬分次處分台灣大哥大股票
119,563,804股予特定投資人。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授權董事長就每次交易價格、交易股數、交易日期、交易對象及
股份買賣合約書之簽訂等股權處分相關事項全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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