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5 台灣大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4/05/13 | 發言時間 | 16:56:12 | 發言人 | 俞若奚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副總暨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66351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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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說明聯合新聞網電子報相關報導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4/05/13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4/05/13 2.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6.報導內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虞孝成表示,台灣大,東信及泛亞電信 未依電信法規定共用核心網路,經NCC三次罰鍰並限期改善,但至今仍然未依照規定, 因此裁罰300萬元。虞孝成表示,NCC要求台灣大兩周內提出改善計畫,兩個月內完成 改善,如屆期未改善,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最重可廢止執照。 7.發生緣由:本公司2G DCS1800全區系統及GSM900中、南區系統核心網路合併設備共用時 ,未依規定陳報NCC核准。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尊重主管機關權責,將積極配合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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