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1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台灣大哥大(股)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以新台幣100億元為上限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債務
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奉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奉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奉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奉核准後另行公告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奉核准後另行公告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
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資金運用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等相關事項及其他一切有關發行作業及條款之議定,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
考量或因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2)為配合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轉換公司
債之契約、文件及辦理一切相關事宜。
(3)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若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