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5 台灣大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5/04 發言時間 19:31:28
發言人 俞若奚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66351880
主旨 代子公司-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 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公告拋棄所持有台灣大哥大股票105年度 現金股利分配及資本公積現金返還之權利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5/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5/04
2.公司名稱: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間接持有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台固新
創投資(股)公司股權均為100%,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5.861%,台聯網
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12.005%,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2.56%
5.發生緣由: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業經
董事會決議通過拋棄其所持有台灣大哥大股票105年度現金股利分配及資本公積現金返還
之權利。渠等所拋棄之現金將由台灣大哥大股東會將其比例分派與其餘股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