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5 台灣大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7/05/16 | 發言時間 | 19:32:41 | 發言人 | 俞若奚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副總暨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66351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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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亞太電信借用本公司行動寬頻網路提供服務,因其未依期限 完成全部改善,致本公司遭NCC裁處罰鍰新台幣240萬元 | ||||
| 符合條款 | 第 | 26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5/16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7/05/16 2.發生緣由:本公司出借本公司之接取網路予亞太電信,因亞太電信尚未依NCC要求完成 改善措施,仍向本公司借用網路,致本公司遭NCC裁處。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尊重主管機關權責,將積極配合亞太電信相關改善措施辦理。 4.預計可能損失:本事件罰鍰新台幣24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目前亞太電信借用本公司網路已低於原承諾之借網比例。 本公司共同與亞太電信改善將其用戶導回亞太電信網路,持續改善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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