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5 台灣大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8/04/30 發言時間 18:33:46
發言人 俞若奚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66351880
主旨 代子公司-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台 固新創投資(股)公司公告拋棄所持有台灣大哥大股票107年度現 金股利分配之權利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04/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4/30
2.公司名稱: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間接持有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
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100%股權,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5.824%,
台聯網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11.929%,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持有本公司
股權2.544%
5.發生緣由:台信聯合投資(股)公司、台聯網投資(股)公司及台固新創投資(股)公司
業經全體董事同意拋棄其所持有台灣大哥大股票107年度現金股利分配之權利。渠等
所拋棄之現金股利將由台灣大哥大股東會將其比例分派與其餘股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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