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5 台灣大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10/12 發言時間 21:22:43
發言人 張家麒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66351880
主旨 公平交易委員會附加負擔通過本公司合併台灣之星電信 股份有限公司(補充公告)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2/10/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0/12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12/30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合併案需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等主管機關核准始能成就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變動緣由: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今日16:23更新新聞稿,附負擔不禁止本公司吸收合併台灣之星電信
股份有限公司
(2)負擔主要內容:本公司(存續公司)將:
   (i)  概括承受台灣之星既有用戶契約
   (ii) 持續依約提供台灣之星終身方案用戶服務至4G頻段使用期限屆至
   (iii)提供多元資費方案,保障用戶權益
   (iv) 提升服務及網路品質,投資軟硬體建設
   (v)  促進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今日更新後之新聞稿,並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合併案已於112/01/18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
(2)本公司尚未收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正式函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