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5 台灣大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5/30 發言時間 18:07:59
發言人 張家麒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66351880
主旨 針對媒體報導說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3/05/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30
2.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6.報導內容:批王義川掀「台版水門案」 賴士葆揭中華電信一舉動有詭
7.發生緣由:應台灣證券交易所要求說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恪遵法令,不會違法蒐集或外流客戶個資。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