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5 台灣大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07/31 | 發言時間 | 18:03:54 | 發言人 | 張家麒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66351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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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遭NCC認定頻率使用範圍不符網路設置計畫 (含電臺設置規劃書),裁罰新臺幣300萬元 | ||||
| 符合條款 | 第 | 26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7/31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07/31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於113年7月31日委員會議決議,認定本公司 900MHz頻率使用範圍未依NCC 113年7月22日處分書要求於限期內改正,依電信管理法 第75條第3項第3款之規定,處以本公司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 4.處理過程:本公司經營團隊將研議後續因應措施 5.處分情形:本事件罰鍰新臺幣300萬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3,0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本事件罰鍰新臺幣300萬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自113年7月15日凌晨起陸續改正,於已完成整併之基地臺將900MHz頻率使用範 圍自10MHzx2調整為5MHzx2。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113/7/22 12.其他應述明事項:依據113年7月31日NCC第1130次委員會議後例行記者會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