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5 台灣大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9/03 發言時間 15:30:30
發言人 張家麒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66351880
主旨 本公司向數位發展部申請繳回900MHz頻段5MHzx2頻寬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3/09/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9/03
2.公司名稱: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履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12年1月18日核准合併案行政處分附款,本公司已於113年
9月3日向數位發展部申請繳回900MHz頻段5MHzx2頻寬。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業已完成900MHz頻段無線網路整併,以維持網路服務品質。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