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2樓之2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百零三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百零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5.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二)承認事項:
1.一百零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百零三年度盈餘分派案(有關盈餘分派內容,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四十日前
召開董事會討論並公告之)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4年4
月8日起至民國104年4月1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
東務請於民國104年4月17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
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
件寄送。
受理處所:本公司公關暨法務處,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10號3樓之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