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7 訊舟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5/02/26 發言時間 15:17:48
發言人 潘良榮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7739-6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推舉任冠生先生為訊舟集團榮譽總裁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5/02/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2/26
2.公司名稱:訊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為表彰任冠生先生對訊舟集團經營發展及策略推動之卓越貢獻,並延續其寶貴
產業經驗及品牌影響力,擬推舉任冠生先生擔任訊舟集團榮譽總裁一職,提供經營
及重大策略發展方向之諮詢建議。
(2)本職務屬無給職,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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