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8 益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2/30 發言時間 17:05:22
發言人 黃秀玲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7-8811
主旨 依公司法369條之8第1項規定通知已取得彥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12/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2/30
2.公司名稱: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彥陽科技)於民國
(以下同)110年11月18日分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由本公司
以股份轉換方式取得彥陽科技100%股權,本股份轉換案之對
價為每股新台幣18元。本股份轉換案完成後,本公司將取得
彥陽科技100%股權,已超過彥陽科技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
一以上。本次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0年12月30日,本公司已依
據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以書面通知彥陽科技。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