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9 精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7/21 發言時間 08:59:02
發言人 孫黛雲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99-1558
主旨 公告修正本公司102年度年報部分資料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7/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7/21
2.公司名稱: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證交所指示辦理修正本公司股東會年報部分資料如下:
(1)修正第15頁之『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2)修正第16頁之『監察人之酬金』及『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3)修正第17頁之『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
    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8.因應措施: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