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9 精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7/10 發言時間 16:35:02
發言人 楊玉澤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5555-3377
主旨 更正「私募專區-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 相關資訊」之內容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7/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7/10
2.公司名稱: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更正本公司私募專區-董事會決議日(106/3/14)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依規定
載明應募人其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及與本公司之關係。
6.因應措施:向交易所申請更正前述公告內容。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