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9 精金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7/06/14 發言時間 18:17:32
發言人 楊玉澤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5555-3377
主旨 股東會決議解除第八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7/06/1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馬維欣女士
 (2)董事-華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董事-焦佑麒先生
 (4)董事-于祖康先生
 (5)董事-戴尚義先生
 (6)獨立董事-張天鷞先生
 (7)獨立董事-趙士懿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馬維欣女士:
         白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信石躍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躍馬壹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瀚斯寶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華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信石躍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躍馬壹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灣精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焦佑麒先生:
         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4)董事-于祖康先生:
         縱谷美地綠色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東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董事-戴尚義先生:
         妙網連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6)獨立董事-張天鷞先生:
             富晶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富堡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獨立董事-趙士懿先生:
             用心快樂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華川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用心藝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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