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9 精金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0/03/19 發言時間 17:29:31
發言人 周明凱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5555-3377
主旨 本公司109年度私募有價證券案於剩餘 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3/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19
2.公司名稱: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通過之「擬以私募或公開發行方式擇一或搭配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仟萬股額度」一案,迄今尚未申請,故於剩餘期限內
不繼續辦理,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