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50 鈺德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11/29 發言時間 14:24:48
發言人 羅宜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961111
主旨 澄清112.11.29鏡週刊之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11/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1/29
2.公司名稱:鈺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6.報導內容:
(1)鈺德(3050)11月7日發布重大訊息,將增資發行9千張股票以及新台幣
2千5百萬元,以每股24.6元換取錸德集團旗下從事長照事業的「錸工場日
間照顧中心」6千5百張股票。原本只是件單純的股權交易案,卻讓錸德集團
董事長葉垂景慘遭股東提告違反「證交法」侵占罪和「刑法」背信罰。
(2)3年來錸工場年年虧損,沒想到日前鈺德董事會竟決定用每股24.6元、
總金額1億6千萬元,向荒木智子等3人買入錸工場五成股權,「這根本是掏空
公司,我們不想再讓他繼續惡搞下去」。
7.發生緣由:
(1)尚未收到媒體報導所述受股東提告案件法院通知。
(2)媒體報導中,「鈺德市場派」稱錸工場連續三年虧損,係為錯誤資訊。
錸工場除於109年虧損外,於引進日本策略股東業務、技術與資源後,
110~112年均有獲利。
(3)媒體報導所述錸工場股權交易,本公司董事葉垂景先生及部分相關董事
均有於鈺德科技董事會表決時進行迴避,且錸工場股權交易價格乃依法完成
獨立專家鑑價程序。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