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51 力特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9/20 發言時間 10:39:00
發言人 趙寄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606677轉1391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經濟日報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9/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9/20
2.公司名稱: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力特希望維持本季毛利率在上半年14%的水準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相關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編製財務預測,媒體報導屬自行臆測,
有關本公司各項資訊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