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54 立萬利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8/06/26 發言時間 15:49:50
發言人 林婉菁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8221-3985#16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8/06/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8/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郭伯毅處長、林婉菁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主席分項請利害關係人迴避後,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及獨立董事,
  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郭伯毅處長、林婉菁處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郭伯毅先生:擔任立万利尖端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2)林婉菁小姐:擔任立万利尖端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下沙社區濱河路9289號下沙村京基濱河時代廣場A座1501-2。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生物技術開發、生物技術諮詢、百貨零售、數碼產品銷售、電子產品銷售、
 預包裝食品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權益法認列之孫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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