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55 蔚華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1/13 發言時間 15:06:36
發言人 倪嫈琪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738099
主旨 更正111年12月之資金貸與明細表資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01/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1/13
2.公司名稱: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誤植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欣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對如下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411,752及資金貸與
總限額 576,453
  華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pirox International Limited
  Spirox Cayman Corp.
  蔚華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備註(5)本公司之子公司欣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欣傳投資)資金貸與有短期
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其資金貸與總額以不超過欣傳投資淨值40%為限,個別
對象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欣傳投資淨值40%為限;對欣傳投資之母公司、母公司直接及
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子公司從事資金貸與,不受前項各款之金額限制,但個別
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欣傳投資淨值50%為限,另依欣傳投資之母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
程序之規定,本項資金貸與總額以不超過欣傳投資淨值70%為限。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欣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對如下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329,402及資金貸與
總限額 329,402
  華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pirox International Limited
  Spirox Cayman Corp.
  蔚華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備註(5)本公司之子公司欣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欣傳投資)資金貸與有短期
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其資金貸與總額以不超過欣傳投資淨值40%為限,個別
對象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欣傳投資淨值40%為限。
9.因應措施:更正資料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