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
| 實際買回股份期間 |
預定買回股數(股)(A) |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B) |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B/A) |
| 112/12/15 ~ 113/01/22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 112/04/21 ~ 112/04/21 |
2,000,000 |
34,000 |
2.00 |
|
| 19 |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
1.民國100年8月25日董事會決議於100年8月26日至100年10月25日自 集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 4,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0年8月31日至100年10月25日, 買回股數3,506,000股。 (88%) 2.民國102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於102年11月8日至103年1月7日自集 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 8,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2年11月12日至102年11月13日 ,買回股數736,000股。 (9.2%) 3.民國103年3月7日董事會決議於103年3月10日至103年5月9日自集中 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 8,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3年3月17日至103年5月5日,買 回股數4,027,000股。(50%) 4.民國105年10月13日董事會決議於105年10月14日至105年12月13日 自集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 10,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5年11月1日至105年12月13日 ,買回股數2,833,000股。 (28%) 5.民國106年2月10日董事會決議於106年2月13日至106年4月12日自集 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 10,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6年2月16日至106年4月12日, 買回股數5,976,000股。 (60%) 6.民國108年1月23日董事會決議於108年1月25日至108年3月24日自集 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 2,3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8年1月30日至108年3月22日, 買回股數1,066,000股。 (46%) 7.民國112年2月21日董事會決議於112年2月22日至112年4月21日自集 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 2,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12年4月21日至112年4月21日, 買回股數34,000股。(1.7%) |
| 20 |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
案 由:辦理民國113年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用於轉讓員工,提 請 決議。 說 明: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 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辦 理。 (二)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訊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 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3.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314 ,338仟元;本次買回股份總金 額上限為新台幣194,000仟元。 4. 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預計自113年3月12日起至113年5月11日 止;預計買回2,000,000股, 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74%。 5. 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66元至97元之間,惟公司股價低於所訂 區間價格下限時,仍將繼續執行 買回公司股份。 6. 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三)本案執行細節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在上述條件內依「買 回庫藏股作業程序」規範全權 處理。 (四)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74%,且買回股份 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112年 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之流動資產之7.19% ,不影響本公司之財務狀況 及資本維持,依「上市上櫃公 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書」,請詳附件十三。 (五)檢附本公司訂定之「民國一一三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請詳附件十四。 (六)檢附「證券商出具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請詳 附件十五。 (七)本案決議及執行情形將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八)敬請 決議。 決議:經主席徵詢,本案無異議照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