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57 喬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6/02 發言時間 17:46:58
發言人 許雅萍 發言人職稱 行銷公關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78-2395
主旨 有關喬鼎子公司美商喬鼎對Symply,Inc. 提起訴訟一案, Symply,Inc.提出回覆及交叉訴狀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6/06/0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美商喬鼎公司、Symply.Inc.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SUPERIOR COURT FOR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COUNTY OF SANTA CLARA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7-cv-308440 CROSS-COMPALINT
4.事實發生日:106/06/0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美商喬鼎於2017/4/11向Symply.Inc.提出因其片面終止合作關係,要求歸還預付佣金及
因合作已支付之費用,總計美金132.5萬元。
Symply.Inc.於2017/6/1(美國時間)對美商喬鼎提出回覆及交叉訴狀。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任專業律師處理相關訴訟事宜,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案對公司財務業務不會有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任專業律師處理相關訴訟事宜,後續若有判決結果,將再依
規定揭露。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